临颍一男子被抓:“别人偷我电动车?我也偷别人的!”

发布时间:2019-09-17 22:36:45   来源:东方头条   点击:
临颍一男子因盗窃电动车被抓获,审讯时他却申辩到:“我的电车丢了,才去偷别人的!”9月16日,临颍警方依法对该男子以涉嫌盗

临颍一男子因盗窃电动车被抓获,审讯时他却申辩到:“我的电车丢了,才去偷别人的!”9月16日,临颍警方依法对该男子以涉嫌盗窃罪提请起诉。

事情还得从2个月前说起,7月15日上午11时许,在临颍县城关镇三环路一面馆门口,发生一起电动车被盗案。受害人李老汉当天上午10点多,骑着电动车来到面馆吃饭,疏忽大意忘了上锁,等吃完饭出来才发现电动车被盗了。

老汉急忙报警,临颍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受理了此案,经了解,李老汉被盗的电动车车身是红颜色,车牌为“070×××”。由于面馆附近没有摄像头,现场并未留下有价值的线索。

电动车对于李老汉来说非常重要,进城全靠骑电动车,而且购买这辆电动车花了2600元钱,这可是他的血汗钱,电动车被盗,让老汉心疼不已。

(李老汉与追回的电动车)

城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8月30日,民警徐公林在离案发地2公里的一个小区走访时,发现小区车棚里停着一辆电动车,和李老汉描述的被盗车外形非常相似,但是没有车牌。

徐警官进一步了解后得知,该电动车是一个叫田某的人所骑,田某正坐在小区门口一个牌摊上打牌。看到民警找来,田某顿时慌了神,说话支支吾吾。

民警将其带到派出所询问,田某交代,7月15日上午将近11点时,看见李老汉电动车停在面馆门口未上锁,就顺手牵羊骑走,还把车牌卸下扔掉。当民警追问其动机时,田某说:“是因为我的电动车丢了,我才去偷别人的,难道这还算违法吗?”

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田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车丢了又去偷别人的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悔恨。

城关派出所又对田某进行了调查,发现他没有犯罪前科,他的车丢了之后也未报警,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起诉。

民警提醒说,财物一旦丢失应采取报警处理,“以牙还牙”的报复心理是极不可取的,不要因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