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

发布时间:2019-09-17 21:41:23   来源:东方头条   点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建军介绍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直播实录。

王建军: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医养结合是健康养老服务的重大举措,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由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已于9月11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近期由多个部门联合印发。

我向大家介绍两方面的情况。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医养结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自2015年国办转发原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委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仍存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我委牵头研究起草了《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着眼近年来各方反映较多的制约医养结合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5个方面的多项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病床和养老床位。

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各地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优化流程和环境,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实行“一个窗口”办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卫生健康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

三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税费优惠方面,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投入支持方面,各地要加大向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购买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的力度,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土地供应方面,要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对使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四是优化保障政策。研究出台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为开展上门服务提供保障。加大医保支持和监管力度,厘清“医”“养”支付边界,基本医保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费用。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要求各地分级分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明确提出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

整个文件的背景和重点内容我向大家介绍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就有关问题提问,我们可以进行解答。

------分隔线----------------------------